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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据持有权开启数据要素市场数据驱动中国法律共同体塈第五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共识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数据产权制度的思想和制度逻辑,凝聚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理论共识,落实数据持有权,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起草拟基础文本,提交第五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讨论,在吸收与会者建议和意见基础上,形成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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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持有者权开启数据要素化利用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通和使用。承认数据持有者的数据使用权,配以有效的流通机制,形成可供智能工具进行运算分析处理的数据集,才能形成满足智能需求的数据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