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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数据重用的制度架构
由于数据流通难以通过传统的自由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应该通过结构化的市场来实现。然而,结构化的市场实现起来相当复杂,当前,数据治理提出了“数据空间”的概念,其实质是数据治理范式下的数据生态,通过它可以实现数据的受控使用,并在此空间内分享数据的价值。在汽车行业中,可以通过去标识化加控制数据使用来实现匿名化效果,从而实现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
- 【峰会回顾】 第三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暨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成功举行
- 数据流通最佳实践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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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新秩序
“互联网+”正在引领经济组织运行方式变革、产业分工变革(产业重构和融合)、商业运行和实现方式变革,一个全新的商业环境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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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暨“数据驱动中国法律共同体”倡议书
创制和维护个人数据利用秩序,是大数据应用的前提,是大数据战略得以实施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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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数据权利配置──医疗数据开放利用法律框架
赋予医疗机构对医疗数据利用权利的同时,配置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促使建立良好的数据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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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征信行业数据合规现状与应对
本文将针对当下大数据征信服务行业数据合规现状、立法监管与创新技术应对展开分析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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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云游戏平台运营的合法性分析——评腾讯诉点云案
本文从云游戏的技术原理、默示许可和合理使用等方面,对第三方云游戏平台运营模式的合法性进行分析。